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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2   文章作者:

法学院“青创杯”第一届模拟法庭大赛开幕仪式

暨模拟法庭课程系列活动(一)

20161122日,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创杯”第一届模拟法庭大赛启动仪式暨模拟法庭课程系列活动(一),在法学院模拟法庭(泉山校区17号楼100B)隆重举行。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刘广登教授到场致辞,刘校长对法学院实践教学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新开设的模拟法庭课程和大赛活动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党组书记冯昭玖法官、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洪生法官、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召强律师、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长顾明亮教授、教务处副处长伍斌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明新教授、副书记石岭,以及法学院模拟法庭课程指导老师参加了活动。开幕仪式由法学院院长菅从进教授主持,14级法学学生及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活动。

为提高法科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自今年起开始正式开设模拟法庭课程,并同时举办模拟法庭大赛。当天的模拟庭审共有三场分别是原告徐州共享有限公司诉江苏浩宇科技公司代理销售合同案;陈某诉徐州某塑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鼓楼支行诉王某信用卡纠纷案。三场精彩的模拟庭审后,冯昭玖法官以英美法系的庭审模式为对照,从factsissuerationaleconclusion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极具指导性的精彩点评,对法官、代理人的法律职业技能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议;周洪生法官分别对三个庭审过程进行了详细的点评。同学们收获很大。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大赛暨模拟法庭课程的主要特色在于:

1.案件来源的真实性。模拟的案件全部来源于真实案件,并且全部案件均为在审或审理完毕但没有上网的案件。

2.指导教师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兼具性。模拟法庭的指导老师均为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深厚的双师型教师。

3.诉讼程序的亲历性。更为重要的是,每个模拟小组,要像真实案件一样,在时间上要经历接触当事人、咨询、决定代理、撰写起诉状并提交给法官组、法官组发送起诉状副本及诉讼须知、举证期限等诉讼材料给被告组、被告在法官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法官安排开庭日期、正式开庭审理、审理完毕出具并送达裁判文书、装订案卷等整个案件过程。

4.模拟小组不同角色之间的相对隔离性。为保证案件庭审的真实性和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要求不同角色(原告、被告、法官等)之间未经法官组许可,不能进行接触,只能自己进行现有材料进行准备。

上述特色将为我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奠定良好的基础,必将有利于我校法学实践教学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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