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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1   文章作者:

法律援助受益人徐某为法援中心送锦旗

20161130日下午,徐州市民徐某满怀感激之情为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一面写有“法律卫士,社会良心”的锦旗,并连连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服务表示感谢。法学院院长菅从进、党委副书记石岭、指导老师唐其宝、法学院团委韦慧伊老师以及志愿者孙蜜吉热情地接待了当事人,并与当事人徐庆喜进行了亲切地交谈。

20166月初,徐州市民徐某因其与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庞庄煤矿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来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我校法援中心经审查认为符合提供法律援助的条件,决定指派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毛宁仙、孙蜜吉两位同学担任申请人的代理人,参加仲裁庭审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由于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较多,接受委托后,法律援助中心指导老师张峰振和唐其宝多次召集志愿者分析案情,讨论法律适用,研究庭审办案策略,并指导志愿者撰写代理词。两位志愿者先后代理徐某参加了劳动仲裁、一审民事诉讼等活动,后徐某与被告达成了庭外和解,自愿申请撤诉。在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全程参与和帮助下,该案获得了圆满解决。为表达对我校法律援助中心师生的无私帮助,徐某送来了锦旗。

近年来,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把法学理论、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职业伦理结合起来,探索出以法律援助中心等实践教学平台为基础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我校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努力,培养优秀的法律人,并且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高水平的法律援助,履行好法律人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