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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2-13   文章作者:

        2012年12月12日,由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举办的全省大学生“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奖单位表彰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副省长傅自应、江苏省原省委书记、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陈焕友、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王霞林、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以及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斌、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指导老师张峰振副教授参加了表彰会。

        2008年10月,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举办了全省大学生“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我校法律援助中心围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法律援助工作,受到了社会大众的高度赞扬和一致认可。由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领域做出的突出成绩和优异表现,江苏师范大学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评选为江苏省大学生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法律系张峰振老师被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优秀指导老师)、09级法学专业潘丽丽同学、09级国贸法专业李晓丹同学被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由于我校法律援助中心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我校法律援助中心被选为两个先进集体代表之一在全省表彰会议上发言(另一个为南京大学法学院)。法政学院副书记张斌代表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发言。我校法律援助中心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了与会代表的热烈反响。

        近年来,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实施了法学教育综合改革措施。改革的重点是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提升法科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应用型人才。法律援助是实施这一改革措施的重要形式之一。今后,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发扬成绩,开拓创新,为法学教育和法律援助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