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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27   文章作者:

 

2014916日这一天本是一个阴霾的下雨天,但是对于法援中心的两位志愿者张怡馨和董瑶来说,却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大好日子。因为这一天,两名当事人带着判决书和两面锦旗来到了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他们一进门就握住了老师的手,真诚地说:谢谢你们培养的学生,为我伸张了正义,法院判决给了我近9万块钱,这样我就有钱治病了。”一边说一边还不断地鞠躬。看着他们真诚的笑脸,听着他们深情的感谢,志愿者和老师们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些天辛苦的忙碌终于有了收获。

此案为韩秀芳诉龚卫东、上海美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的交通事故纠纷案。当事人韩秀芳在事故后被评为十级伤残,经历了手术两次,各种药物不断,然而就在治疗的关键时刻,韩秀芳家里已经无钱治病了。无奈的她走向法院,恰好当天由愿者张怡馨在江苏师大法援中心泉山法院援助站值班。张怡馨接待了她,在听清当事人的诉求以后,深感同情,随即在征得老师同意的情况下,与志愿者董瑶共同代理了此案。此案案情相对一般的交通事故较为复杂。事先的调解协议、无法认定的事故责任、伤残赔偿金的长退短补、精神抚慰金的要求,这些无一不叩问着志愿者的神经。经过四个月的诉讼,在老师和志愿者的全力以赴下,终于让我们盼来了这样一份传达正义的判决。四个月的辛苦,暑期的酷暑,几百页的资料,到如今看起来都是那么值得。

也许这只是法援中心的一个小案件,但是对于正在等待手术的当事人来说,这笔赔偿款却不是小数目,她满目的辛酸,她满心的期许,在这一刻都化成了深深的感激之情。正如锦旗所书,我们的志愿者是正义的使者,法律的代言人,同时在这个案件里面法援中心确实体现了维护妇女权益,保障社会正义的价值理念。

作为法律人,我们的信仰不死,我们的爱心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