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

发布时间:2013-09-30   文章作者:

        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司法机关与高校合作新模式,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云龙区人民法院、泉山区人民法院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新的战略合作关系,并聘请李后龙院长、岳彩玲院长、葛海波院长、滕丙业副院长为我院的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后龙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后龙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岳彩领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岳彩领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葛海波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葛海波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滕丙业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聘请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滕丙业 院长为法政学院兼职导师

法政学院与丰县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签字仪式

法政学院与丰县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