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02 文章作者:法律系
2013年10月31日,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代理的徐某(女)诉徐某(父)抚养费案成功结案。
数年前,徐某(女)的父母协议离婚,并约定徐某(女)抚养问题。但长期以来,父徐某(父)怠于履行义务,给徐某(女)母女二人生活带来不便。2013年9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徐某(女)找到江苏师大法援中心寻求帮助,在做了充分准备后,中心指派志愿者黄方、周洁出庭代理本案。
2013年10月14日,本案在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经过调解,徐某(女)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
保护弱者权益,伸张社会正义,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