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

发布时间:2014-12-11   文章作者:

2014年12月4日,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为践行国家宪法日的宗旨,传播和推进宪法理念,特组织一行十人赴徐州市富园区进行普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具体时间是12月4日。从此,12月4日即被称为“宪法宣传日”,将重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进行普法,让那些和公民有着密切关系的系列法规广为人知,从而强调对于宪法的全社会把握,加强法治国家的建设。在国家宪法日里,我校做出了积极的响应。法援更是积极履行职责,举行了相关的普法系列活动。

此次普法现场设于富园区老年大学处,我们的活动得到了富园区居委会的大力支持与该区居民的积极响应,通过法律宣传单、有关继承法等法律知识的手册以及各部员为咨询者的耐心讲解宣传法治理念,普及了法律知识,收获颇丰。

法援中心积极履行了职责,践行宗旨,不畏严寒进行普法,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尽职尽责,在这特殊的日子里,与居民重温敬畏与权利。法援将持恒努力,不断进取,将法律援助工作做好,为健全法治尽力,为师大创造更多的优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