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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15   文章作者:

2015213日,《新华日报》第12版刊登了江苏师范大学通过法律援助实践教学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先进经验。题目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法援项目常态化”(http://xh.xhby.net/mp2/html/2015-02/13/content_1204719.htm)这无疑是对我校法律援助实践教学模式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201412月举行的江苏省法律援助经验交流会上,我校与南京大学共两所高校代表在大会上发言,我校法律系主任张峰振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法援项目常态化”为题,详细介绍了我校法律援助中心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所创建的实践教学模式,分享了我校法律援助实践中收获的丰富经验,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赞扬。


近年来,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我校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自身组织和制度,逐步实现功能定位的“三个转变”和活动方式的“两个并重”。具体体现在:在功能定位上,由主要立足校内转变到更多的面向社会,由主要是学生志愿参与转变到教师深度参与、指导学生志愿者实践,由校内的辩论、演讲、模拟法庭等侧重宣传内容转变为宣传、咨询、诉讼代理等综合内容;在活动方式上,实行广场式宣传与定点式法律服务并重,不定期活动与到各援助站点值班常态化活动并重。由此,江苏师大法援中心为很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了援助,培养了一批具有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才,取得了良好的法学教育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