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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21   文章作者:

江苏师大法援中心援助李某诉陈某及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徐州支公司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案顺利结案

201412月初,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员李佳轩、李薇等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李某的咨询,并受其授权委托,决定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期间,在张峰振老师的悉心指导之下,于201412月中旬向泉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20153月,接到伤残鉴定意见书确定伤残等级为十级,并于21日向泉山区人民法院向被告陈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支公司提起诉讼;案件在723日于泉山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并最终以调解结案,被告赔偿原告方当事人医疗费、伤残损害赔偿金等共计92500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后,当事人李某及其家人向我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表达感谢。法律援助中心指导老师张峰振老师出席,并与当事人合影留念!

“关注弱势群体 维护弱者权益 ”是法援全体志愿者一致的追求。相信在日后的工作中,江苏师大法援中心将继续践行服务宗旨,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