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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12   文章作者:

        11月10日下午3时,由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见义勇为立法调查课题组和院见死不救法律责任认定课题组联合举办的关于“见义勇为应否入法”专业辩论赛在17#405如期举行。此次辩论赛邀请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陈宏康担任主席,法律援助中心辩论部部长何蓓、见义勇为立法调查课题组主持人马瑞晗、李洋以及见死不救法律责任认定课题组主持人邢海浪担任此次辩论赛评委。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志愿者以及两课题组成员也到场旁听。

        本次辩论赛正反双方由法律援助中心案例部刘燕鹏、胡伟楠、朱旭、史成功,辩论部叶爽、沈诗超、居千惠、杨耀华八位志愿者组成。正方为案例部,他们的观点为:见义勇为应当入法。其核心理由是:法律和道德都是用以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方法,两者均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但是道德并无国家强制力,而法律却有。所以当道德难以解决见义勇为的问题时,应当由法律来调整。反方为辩论部,他们的观点为:见义勇为不应当入法。其核心理由是:见义勇为是一个道德范畴上的而非法律范畴上的概念。如果见义勇为入法,将会面临立法层次、运作成本以及司法实践等方面的严重困难。并且道德层面已经足以规范人们的见义勇为行为,不必多此一举。辩论赛中,双方唇枪舌战、互不相让,特别是反方二辩以及正方三辩,思维敏捷、妙语连珠,给在场的评委和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最后,通过评委点评及赛后正反双方的交流,“见义勇为是否应当入法”这一辩题愈见清晰。现场评委和课题组一致认为要想回答这一问题,至少应当解决三个问题:1、什么是见义勇为?2、见义勇为应当入法的判断标准或理由为何?3、见义勇为入法的“法”为何法?

        总的说来,此次专业性辩论赛为现场辩手和观众在今后的辩论赛以及学习研究上提供了清晰的思路,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柏程表示,法律专业性的辩论赛在我院尚缺乏传统,希望以后能够在法援中心内部形成每年举办一次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