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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30   文章作者:

    2014年3月28日,草长莺飞,春光明媚,武世兰奶奶特意来到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一面锦旗——“ 伸援助之手,献诚挚爱心 ”老人家洋溢着欢愉的笑脸,是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们法律援助工作的莫大鼓舞。
    2013年9月,老人家怀着委屈与不平找到了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向中心的志愿者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刘燕鹏与罗菊菁在中心主任张锋振老师的指导下,展开了法律援助工作。从了解案情、写起诉状、多次奔波法院只为立案到后来因为开庭时间与放假时间冲突,委托代理人变更为阚宁和王柏程…历时五个月,武世兰析产案件最终以两套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以及赔偿原告三万元损失费的结果画上了圆满的句点。
    通过这次的案件,中心的志愿者们再一次认识到: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优秀的法律人,我们,还在路上。在这有限的大学生涯中,我们为能够奉献自己的的绵薄之力为法律援助中心添砖加瓦,为当事人争取到他们的合法利益而倍感荣光。我们,在路上!法律援助中心,也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