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璞,1978年10月生,江苏徐州人,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江苏金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主要研究方向:公司法、合同法 主要承担课程:公司法、合同法 主要研究成果: (1)《论股东知情权救济制度的完善》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6 (2)《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考评》载《社会科学论坛》2009.3 (3)《对民法学课堂教学的思考》载《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09.2 (4)《现代法人的主旨、体制和功能的民法检讨》载《法制与经济》2008.9 (5)《论股东查阅权行使制度的完善》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4 (6)《论遗失物善意取得制度》载《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8.6 (7)《论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的价值与局限》载《法制与社会》2008.22 (8)《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5.3 承担科研项目: (1)徐州师范大学2006年一般课题《股东知情权研究》 (2)徐州师范大学2009年重点课题《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公司社会责任立法研究》 获奖情况: (1)2009年徐州师范大学先进工作者 (2)徐州师范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优胜奖二等奖 |